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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19:18

圖為台中市社會住宅(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為促進興辦社會住宅,財政部再鬆綁促參可享租稅優惠的重大公共建設範圍,修正發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新增社會住宅為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適用促參法5項租稅優惠,以吸引民間投資。

財政部近日修正促參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增訂使用土地面積達0.5公頃以上,或總樓地板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的社會住宅,列為重大公共建設範圍。

財政部指出,符合上述條件者,可適用促參法規定的5項租稅優惠,包括「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投資支出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抵減」、「進口機具設備之關稅優惠」、「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之減免」、「營利事業投資股票應納所得稅之抵減」。

官員表示,將社會住宅列入促參法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除配合政府政策外,也因應市場需求,先把法制環境做到完備,搭配租稅優惠,較有誘因吸引民間資金,主辦機關可在土地使用分區規定下,發展附屬事業,例如電影院、商場等,但規模須視各地方政府規範而定。

官員指出,民間資金投入社會住宅後,可望加速改善弱勢族群居住環境,實現民眾安身需求,落實居住正義,並可活化公有土地,加速經濟發展。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81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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