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2 13:10聯合報 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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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天表示,政府正視老舊建物耐震不足的問題,除了上個月簡化申請文件,更放寬適用資格,耐震能力初評的危險度總分45分以上者,可直接依照危老條例重建,並溯及既往;營建署主任秘書王東永說,過去是60分以上者直接重建,現在放寬到45分,初步估計放寬後新增3037件可重建,佔30分以上需要重建的老屋約38.2%。

王東永表示,今年8月2日危老評估辦法修正前,如果耐震能力初評的危險度總分逾60分者,代表危險度高,可直接進行重建,若分數落在30分至60分之間,則需進一步辦理詳評,以確定是否有重建的必要,不過,實際施行發現,分數超過45分的老屋大多都有補強、重建的必要,所以內政部特別在今年8月2日修正放寬評估基準,只要危險度總分逾45分者,就可直接依危老條例重建,並溯及既往,之前已完成初評的案件可直接適用新的評估基準,以加速推動重建。

王東永說,分數為45至60分的建物過去沒有享受到這麼多鼓勵措施,放寬後介於這兩個分數間約有3037件,政府考量到大環境等因素,還有許多相關災害的警示,希望大家能提高安全居住意識,因此釋出善意。

王東永說,目前申請重建共有63件,已經核定26件,核定前三名的縣市為新北市、台中市和台北市。

王東永表示,過去危險度總分逾60分的老屋重建,可獲得8%容積獎勵,今年8月2日評估基準放寬後,只要逾45分,即可取得8%的容積獎勵,至於介於30分至45分需重建的老屋,容積獎勵仍維持6%。

王東永說,根據營建署統計,今年4月已核定補助全國22縣市政府辦理耐震能力評估,額度約為1億7274萬元,但因尚有14縣市政府未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完成自治法規之訂定,導致補助款未能核撥,今年1至7月全台僅有285件自費申請耐震能力初評,內政部呼籲,未完成訂定自治法規之各縣市應儘速完成法制作業,已完成之縣市應加速核撥中央補助款,以協助民眾進行建築物耐震評估,早日發現問題進行重建。

營建署主秘王東永(右)。記者徐偉真/攝影
營建署主秘王東永(右)。記者徐偉真/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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