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官員25日受訪指出,海外資金專法子法規將提前在下周預告,其中財政部訂立申請程序、金管會設置金融商品範圍及經濟部實質投資範圍等三項子法大致完成,經部實質產業投資辦法8月15日可報院核定。
海外資金專法子法規下周將到位,8月中下旬即可上路,比原先設定的9月時程更快。官員表示,海外資金專法上路日期近期由行政院公布,相關子法預計近日就會預告,由於適用特別辦法預告期暫訂7天,相較一般法規60天預告期更大幅縮短期程,可快速公布子法規範,讓台商儘速匯回資金。
總統府24日已公告海外資金專法、長照扣除額、名模條款等三大減稅法案。長照扣除額、名模條款兩項法案皆回溯至今年1月生效、明年5月申報今年所得稅適用。
依海外資金專法規定,境外資金首年回台享一次性稅率8%、第二年10%。資金回台後,其中95%將以專戶控管五年,除實體投資或投入金融商品(上限25%)外不得提領,期限屆滿後分三年各提取1/3資金逐步解禁;另外5%則是可自由運用,但不能購買房地產。
財長蘇建榮預估,資金專法將誘發每年4,272億元資金回台,其中注資金融商品每年約1,280億元、二年共計約2,500億元,可注入股市、債券及保險,有利理財產業發展,約挹注GDP近1,500億元,並增加2千個就業機會。
長照扣除額條款是指民眾扶養失能配偶、親屬,或自己為失能者,皆可享有每人每年12萬元長照特別扣除額、約29萬人受益,惟設有3項排富條款,包括:一、適用所得稅率20%以上者;二、採用股利所得單一稅率28%計稅者;三、適用基本稅負制,境內外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
而名模條款是提供民眾二擇一的申報制,可選用20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是採用薪資核實減除,即為治裝費、進修訓練費及職業工具支出等三項費用,可分別適用總薪資3%做為抵減額度,預計將有7萬人受惠。
官員強調,長照、名模兩項法案合計稅損約60億元,但資金專法有望挹注我國稅收約248億元,有效維護我國財政紀律與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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