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濟部最新公布的數字,台商回台投資金額已達4,441億元,預計可創造4萬個就業機會,這對投資率長期低迷以及備受貿易戰衝擊的台灣而言,當然值得稱慶。只要投資落實得夠快,短期就可挹注經濟成長、降低失業率,長期還能帶動關聯產業發展,甚至拉抬薪資,也難怪政府樂於宣布這些亮眼數字。即便如此,這些可能的效益能否真正達成,仍有賴適當的政策導引,方能取其利避其害。
首先,台灣各項資源有限,五缺問題未解,當然不可能無所篩選地鼓勵各種台商回台。有限資源必須用於高階、高附加價值、高產業關聯度、能創造良好就業機會的企業,這是最基本的認識。幸而經濟部有此認知,在符合「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中規範了台商的共同資格與特定資格的篩選標準。儘管如此,這些資格仍有值得討論之處。一來,必須滿足的共同資格中包含「受美中貿易戰衝擊的企業」,這個標準與前述要件毫無關聯,難道未受衝擊的高階企業就不應歡迎嗎?
二來,在必須滿足其一的特定資格中,包含了屬5+2產業創新領域、屬高附加價值產品及關鍵零組件、國際供應鏈居於關鍵地位、自有品牌國際行銷、與國家重點產業政策相關等五項。這些資格標準大致能符合前述要件,但由誰認定是一個問題,認定標準的寬嚴又是另一問題。這五項特定資格的涵蓋面其實不小,又難以明確定義,很容易流於多數有獎的情況。所謂特定資格,較像是一種消極性的標準,仍缺乏對未來全國產業發展願景的想像,即便能顧及質的把關,有限資源還是有可能消耗於亂槍打鳥,不得不慎。因此,這些受到認定、接受政府補貼協助的廠商名單,也應公布以受公評,讓全民檢視是否真正符合台灣經濟發展所需。
其次,美中貿易戰是台商回台投資主要催化劑,由於美中兩國仍有可能達成協議,如何鞏固投資,確保較長期台商不會再離台赴中,政府也應有所對策。至少政府在支持協助回台台商時須附加若干條件,例如若放棄投資必須加倍歸還政府所給予的補貼。
再者,經濟活動中,投資只是手段,能夠提供優質就業、帶動薪資成長才是最重要的目的。政府宣稱台商回台可以創造4萬個就業機會,數字雖然亮麗,但目前台灣的失業率不高,或已接近自然失業水準,而目前的失業者有很大一部分源於對職場的不適應或能力不足,他們是否已具備足夠能力到這些篩選過的高階企業就職,不無疑問。基於對高階人力的需求勢必日益殷切,經濟部必須尋求勞動部的合作,配合時勢及早規劃符合台商所需的各項職前與在職訓練,優質高薪的就業機會才有可能達成,廠商留台意願也才有可能提高。
最後,台商的快速大量回台既源於美中貿易戰,我們就必須從其中體認到一些現實的問題。台灣經濟成長向來依賴對外貿易,近年來的貿易型態主要是以代工模式在全球供應鏈扮演角色,但全球景氣時有起伏,貿易戰所代表的貿易保護主義又方興未艾,台灣其實身處某種險境。回想2008年金融海嘯時,台灣出口近乎腰斬、全球最慘的情形,可說是成也供應鏈、敗也供應鏈。此外,過去資金、人員大幅外移,導致內需投資與消費不振,只能更依賴出口、更處於險境。如今台商大舉回台,資金、人員回流,過去內需低迷情況有機會改善。我們必須確保台商回台投資真能創造大量優質高薪的就業機會,以便打造過去一直做不到的「外需支持內需、內需作為外需屏障緩衝」良性循環,脫離「內需不振只好靠外需,外需必須仰賴薪資成本導致內需更低迷」的惡性循環,使台灣經濟擁有更健全的體質與邁向永續發展的更良好架構。這是台商回台對台灣最重要的契機,值得把握,並自此擘劃全新的經濟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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