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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民眾反映,部分建商銷售成屋時,向買方另外收取水電或瓦斯管線費用。內政部表示,此類管線屬成屋一部分,總價款應已包含相關費用,民眾若被額外索取,可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內政部指出,成屋依規定配置自來水、電力和天然瓦斯等設備,在興建過程中即應埋設相關管線,以取得建築使用執照。
此外,依據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成屋的水電瓦斯費在交屋前由賣方繳納,交屋後才轉由買方負責。因此,成屋銷售總價款應已包含各類管線費用,建商不得向消費者另外收取。
內政部強調,部分建商在成屋買賣契約紀載「水、電、瓦斯管線費用須由買方另行負擔」,此舉已危害市場交易秩序、侵害消費者權益,已請各縣市政府加強查處。
內政部提醒民眾,購屋遇爭議可向各地方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
根據內政部網站,有相關需求的民眾,可向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索取「成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和「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宣導摺頁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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